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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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用学校非学历教育管理系统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-09-30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为提升我校非学历教育管理的规范化、信息化水平,简化办事流程,提高服务效率,经9个月的开发、调试和融合,学校非学历教育管理系统已建成,现正式启用,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系统简介

非学历教育管理系统是一款集项目备案、合同申请、证书管理、质量评估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管理平台。系统通过数字化手段,实现非学历教育从立项、合同用印、培训效果评价和电子证书发放的全过程管理,为学校非学历教育工作提供更加便捷、高效的服务。

二、主要功能

项目立项:通过系统提交项目基本信息、课程安排、项目预算等立项申请信息,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,由社会合作处审批同意后正式立项。

合同用印:通过系统选择项目立项相关信息自动生成合同初稿,经办学单位确认、学院领导审批后,由党校办和社会合作处审批同意后可合同盖章。

电子证书:经办人员通过系统选择项目合同相关信息,依照模板导入学员信息后,自动生成电子证书并发送至学员手机,学员可通过证书查询链接,输入姓名和手机号后查看、下载电子培训证书。

效果评价:经办人员通过系统选择项目立项申请相关信息,公开发布问卷调查并自动生成二维码,学员可通过二维码反馈本次培训的评价数据。

三、启用时间

本系统自即日起正式启用,202410起新立项的项目,均需通过新系统办理相关手续。系统启用前已经立项的项目,其合同用印、证书用印等事项仍通过学校OA系统办理。

四、登录方式

系统已经与学校信息门户完成对接,经办人员只需登录学校新版信息服务门户,左侧“应用”中选择“教育教学”,点击“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系统”即可完成登录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根据学校《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》和《浙江省高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实施意见》相关规定,特明确:

1. “项目立项合同用印发起时间应早于培训班开班时间,纸质合同在用印完毕后1个月内上交社会合作处。

2. 培训学员证书原则上实行电子证书形式,如需纸质培训证书,请单独申请。

3. 每个培训项目培训效果评价学员参与度不得低于50%

4. “委托单位回访问卷(单独下发)回收率不得低于50%

六、技术支持

系统具体操作演示视频详见本通知附件。如有任何疑问或优化建议,请与社会合作处高亚露老师联系(内线87373)。


附件操作指南: 

       1. 项目立项申请操作视频

       2. 合同用印申请操作视频

       3. 电子证书申请发放操作视频

       4. 培训效果评价问卷发放操作视频



  

社会合作处

202493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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