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 发布时间:2025-04-01
各部门、单位,全体教职工:
为深入贯彻学校“新财经战略”,推进新生态体系建设,推动社会服务提质计划,着力打造具有财经特色的“浙财培训”品牌,经研究,决定启动首批非学历继续教育“培训金课”培育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育目标
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我省经济发展需要,采用“揭榜挂帅”机制,重点培育具有鲜明财经特色、实践导向的优质培训课程。通过项目实施,显著提升我校非学历教育课程辨识度和师资供给能力,为浙江“重要窗口”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撑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选题方向
聚焦“培训金课”培育课程清单(见附件1)确定的五大培育方向,鼓励组建跨学科、跨领域的课程开发团队。
(二)申报材料
按照《浙江财经大学“培训金课”立项申报表》(见附件2)要求填写申报材料。申报材料应包括课程简介、课程建设目标、课程适用对象、课程开发计划等。
请于2025年5月16日前将《浙江财经大学“培训金课”立项申报表》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三、建设流程
(一)评审立项
1. 材料初评(5月下旬):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,重点考察课程创新性、实用性、师资实力及预期社会影响等因素。评审结束后,将公布入围初步培育名单。
2. 现场答辩(6月上旬):入围初步培育名单的课程团队需参加答辩评审。答辩将围绕课程建设方案、教学团队构成、课程实施计划等方面进行。学校将根据答辩情况,综合评定出最终获得培育的名单,并将评审意见反馈申报团队。
3. 公示立项(6月中旬):确定5门重点培育课程并公示。
(二)建设周期
项目建设周期为6个月(6月-11月),分三个阶段推进:
1. 开发建设(6-9月):完成课程体系设计与教学资源开发,立项课程教师或团队应对课程目录、课件内容、教学资源进行整合优化调整。
2. 试讲验收(9月底):在课程建设优化后,9月底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全面试讲评估,包括课程内容质量、课堂教学效果等方面。
3. 验收评估(11月):组织专家评审与成果认定
4. 试点应用(11月底前):试讲结束后,将接入实体培训班级进行2次的免费授课,进一步听取学员的实际反馈及建议并进行调整。
四、建设标准
为确保“培训金课”质量,请注意以下开发内容要点:
(一)课程设计
1. 授课时长:原则上单门课程授课时长设为2-4小时,但可根据授课对象和课程本身进行调整。
2. 课件制作:综合采用多媒体技术,融合案例分析、互动问答等元素,打造生动直观的教学课件。
3. 调整优化:建立动态评价机制,定期收集学员反馈,结合行业动态对课程内容进行迭代更新。
(二)团队建设
课程团队建设鼓励“一位名师带2-3位徒弟”的方式,课件共用,促进师资传承与成长。
五、激励措施
(一)经费支持
每门“培训金课”根据建设成效,待试讲验收后,将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.8-2.2万元(税前)。
(二)成果推广
通过学校验收的“培训金课”将优先在学校自办培训班、兄弟高校等培训单位中推广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高亚露
联系电话:0571-86732373(87373内线)
电子邮箱:1437857034@qq.com
办公地址:行政楼317室
社会合作处
2025年4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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